手机:13878812103 QQ:1484913727 律师证号:14501200110761515 执业机构:广西元胜律师事务所 地址:广西南宁市民主路6-6号阳光新都C座22楼2218室 上门造访,请先预约!
曾镜同,曾在党校担任教师,辞职从事律师工作后,亦曾到广西某学院兼事法律教学工作。
代理各类民事、刑事、行政案件及其他法律事务。
郑重提醒当事人:
一、对案件分析、判断的正误,取决于你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、准确、全面和律师的经验、水平等诸多因素。
二、麻雀虽小,五脏俱全。一个案件,无论大小,均有其系统性。仅以咨询所得的片言只语或半知半解、半桶水的法律知识去进行诉讼、仲裁,一叶障目,不见森林,只知所得,不知所失,请勿抱憾!
三、处理法律事务,除需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外,还应权衡形势,采取正确的策略,并辅以一定的技巧,全局在胸,粗细得宜,详略得当,灵活应对,方能进退有度,趋利避害!
不赋予权威光环,不盲目附庸权威。可以在权威后边看,但不轻易跟着权威走。尊重权威,但不迷信权威。凡事独立思考,敢于、善于提出不同的想法和意见,人云不亦云,人信己不一定信,即使此种想法和意见仅能保留于心中。打破权威!
浮躁的年代,愈加沉稳!信用缺失的年头,犹重诚信!
做有思想的律师!做让人放心的律师!
法律服务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,须兢兢业业为之,来不得半点粗心和马虎。办理仲裁、诉讼及其他法律事务,一切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。
法律咨询解答——力求全面、客观、正确。法律文书写作——讲条理、讲整洁、讲美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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